会议专题

法律术语翻译等值分析--以《德国民法典》之《物权法》为例

”翻译等值”这一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被引入中国翻译界,现在已成为很多界内人士翻译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践的指导思想之一.在这一概念框架下,涌现出了对”等值”中”值”的理解.如何做到”等值”,站在学术高度研究”等值”的意义以及研究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一系列课题.随着中国自身的全方位发展,以及继续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的要求,越来越多的国外优秀作品或专业著作被介绍到中国,其中也不乏国外经典法律文本,如《德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等.中国法律自起源以来,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变迁,加之受到欧美国家的干预和影响,现行法律的分类结构和部分内容主要参照以德国和法国的《民法典》为代表的大陆法系,而在引进和推广法律文本及法律条文时,翻译成为越过天堑必不可少的桥梁.就《德国民法典》而言,历时条件下,中国已出现五个以上不同的译本,译文风格各不相同,术语表达也有一定的差异.本文尝试着对《德国民法典》之《物权法》德语原文和陈卫佐2006年第二版中文译本中出现的法律术语进行对比,考察分析其等值性及其对于法律教学和应用的影响.

德语文本 法律术语 汉语翻译 等值性分析

黄婷

同济大学

国内会议

“面向翻译的术语研究”全国学术研讨会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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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07

2010-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