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公共图书馆立法研究

本文综述了图书馆法是国家为协调社会需求与图书馆的关系,保证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经国家权力机关依据一定的法律制定和认可的、调整国家在发展图书馆事业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分析指出图书馆法应该对图书馆的设置体制做出规范,国家文化部设置国家图书馆,各级政府设置公共图书馆,机关团体或法人单位设置专门图书馆,鼓励集体和个人兴办图书馆。同时在我国的著作权法中,对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及的很简单,仅规定了图书馆为保存版本的需要而复制其所收藏的作品属“合理使用”。

公共图书馆 立法完善 法律体系 权益保护

江志红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图书馆,432000

国内会议

湖北省图书馆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

武汉

中文

622-624

2010-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