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文化多样性与人权

努力推进文化多样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强调了后者和人权之间的联系。它要求人们必须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是尊重少数人群体和土著人民的各种权利。任何人不得以文化多样性为由,损害受国际法保护的人权或限制其范围。为了在不同社会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并促进对话和理解,建立集体的政治意愿来解决全球失衡问题,联合国秘书长在2005年发起了文明联盟。该联盟在国家间、文化间和宗教间达成了广泛一致,即所有的社会都是通过他们的共性联系起来的,并寻求稳定、繁荣和和平共处。联合国的目的之一,已在其宪章中规定,即不加任何区别(包括性别)的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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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