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人权与性别平权

本文阐述了人的性别存在决定了性别权的存在。从权利角度看,人权和性别权的核心都是平等、公平、公正。并分析了其产生的社会价值及性别平权与“男女平等”、“女权/女性主义”之间的差异。

人权问题 性别平权 社会价值 角色分工

王金玲

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三届北京人权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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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362

2010-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