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农村留守妇女经济活动参与状况探析--基于河南、河北、四川三省留守妇女生存状况调查

大规模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务工后,留守妇女成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力量。从本次调查的情况看,留守妇女经济活动参与程度很高,她们是种植业、家庭养殖业和非农就业的主体。特别是在种植业生产中,由于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功能的性质不变,留守妇女家庭不可能放弃土地。所以,在丈夫外出打工后,留守妇女独自承担起家庭土地生产经营活动,这样既保证了土地有基本的劳动投入和产出,避免了土地资源浪费,又使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与贡献比以前增大,独立性增强。但是,留守妇女在积极参与农村经济活动的同时,其经济权利遭受侵犯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部分留守妇女仍然处于失地和无地状态,土地权利得不到基本保障,成为农村中的双弱势群体。 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中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农业科技水平低、不会使用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家庭劳动力短缺成为阻碍她们生产发展的三方面主要因素。由于农村公共服务供应短缺,留守妇女解决困难的路径主要依赖传统的社会关系网络,例如亲戚、邻居、朋友等等,相关的妇女组织、政府部门等正式的社会支持缺位,所以,她们应对诸多困难的措施具有临时性和短效性的特点,很难从根本上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留守妇女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导致了粮食生产下降、土地隐性撂荒、土地产出率下降等后果,给农业生产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留守妇女是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这个群体的出现既有社会、文化原因,又有制度安排的原因。留守妇女仅仅依靠自身和传统社会支持的力量难以找到克服困难、应对挑战的根本措施。正式社会支持的介入和相应的制度安排是帮助留守妇女应对挑战最有效的途径。

农村留守妇女 经济活动 生存状态 社会支持 制度安排

吕绍清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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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