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新中国成立初期治水方针刍议--兼以河南省为例

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百废待兴的局面,中央确定首先治理大江大河,保障防洪安全,进而修建骨干工程。在农业合作化的进程中,开展中小型水利工程、灌溉水利工程,依靠地方,发动群众兴修水利。在一系列实际工作中,开创了流域性的规划,为日后的水利工作与认识自然奠定了基础。在调整和恢复阶段,纠正了“大跃进”时期水利方针的偏差,从而较为全面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地开始起步水利事业,奠定了新中国的水利基础。毕竟新中国起步阶段的水利还属于传统农业水利范畴。党和政府不可能用现代工业社会的方法聚集资金,不能不用传统政权初期国家投入和动员农民群众投劳的办法兴办。这个阶段的国家水利投入和农民群众投入的额度是巨大且惊人的,但奠定了水利和农业的发展的基础。特别是人们认识与改造自然、确定正确的治水方针,也有一个较长的、甚至会有艰难反复的历史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后人应该理解这段历史。

农业经济史 农田水利 布局规划 资金投入

徐海亮

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史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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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362

2010-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