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重金属污染风险控制的途径探讨

通过增强政府干预力度、完善法律内容、强制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及引导企业自我调节4种重金属污染风险控制途径的探讨,总结认为重金属污染风险控制需要多层面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控制重金属污染风险.

重金属污染 风险控制 政府干预 法律保障

仝武刚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07

国内会议

第二届环境污染防治应用技术交流会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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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6

2010-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