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居民海岛可持续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本文结合2009年《海岛保护法》,从无居民海岛权属、保护及利用等法律制度入手,论述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中的重要法律问题,以期进一步加强对无居民海岛的资源保护,规范开发利用秩序,提升无居民海岛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无居民海岛具有重要的经济、生态和国防价值。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设立、权利内容、转让以及相关制度的构建都十分重要,必须坚持国家综合管制的前提下,无居民海岛资源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权属制度中应完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制度、使用权期限、使用权期限满后建筑物归属及处分权能等问题,落实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制度,以及无居民海岛开发许可、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海岛保护规划。
海岛管理 海岛保护法 资源保护 生态环境
闫海 宝丽
辽宁大学法学院,沈阳,110034
国内会议
浙江象山
中文
208-214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