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为什么倾向于认可控方证据?-一个认知角度的考察
中国刑事审判实践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法官在事实认定时倾向于认可控方证据,这主要表现为对控方证据的证据能力的推定和对控方证据证明力的优先接受.导致这一特点的因素相当多样,除了学界已提到的诸制度因素外,从认知角度来看,其实还与法官的有罪假设、政法职业认同、对事实可靠性的常识性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心态等内容紧密相关.
法官 事实认定 控方证据 认知倾向
肖仕卫 吴卫军
电子科技大学法律系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267-273
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