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艺术的人文表达
数字艺术形式种类丰富,大部分学者认为当代数字艺术一般包括:数字图像艺术,数字视频艺术,数字音频艺术,多媒体艺术,虚拟现实艺术,网络艺术,数字装置,数字生物作品等。对于数字艺术来说,数字技术成为其核心载体,数字技术一方面作为创作工具和文本语言,成为其本体存在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数字技术通过全面更新传统媒介载体形式,造成了传统艺术在传播方式方面的重大转变。由此也造成了数字艺术的技术依赖,正如专家指出:“以IT技术和CG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媒体像是创意产业的发动机,极大地推动了创意产业的发展,其范围涉及影视制作、动画创作、广告制作、多媒体开发与信息服务、游戏研发、建筑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人工智能、系统仿真、图像分析、虚拟现实等领域,并涵盖科技、艺术、文化、教育、营销、经营管理等诸多层面。” 数字艺术产生的新形式是诸多传统艺术形式所无法提供的。数字艺术将艺术与科技的界限打破,使二者真正地融合为一体,它对艺术本体内涵进行了历史性的延伸,究其根本是数字信息技术改变了艺术的思维和存在方式,同时多媒介的融合、多方的交互、作品的有机延展以及呈现形式的变化更将艺术与技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科技的发展带动观念的更新,艺术的人文本体内涵也必将产生变化,随着数字艺术形态的发展,传统的艺术审美规范将不再适用于数字艺术作品的解读,新型的艺术审美观念正在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意识领域中。
数字艺术 人文表达 文化内涵 审美情感
欧阳昌海 肖永亮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73-178
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