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船舶油污责任限制法律适用研究
目前,调整船舶油污赔偿责任限制的国际公约有《1969年国际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1969)、《1992年国际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1992).我国虽然已经先后加入了这两个公约,但至今仍未对船舶油污赔偿责任限制进行立法,我国对于国际公约在国内的适用方式没有规定,实践做法也不一致.当遇到船舶油污案件时,法院对于船舶油污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问题,往往因为缺乏法律依据而导致判案成例引起学界的争议.本文采用比较和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阐述我国船舶油污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状况,对船舶油污责任限制法律适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然后对我国船舶油污责任限制法律适用的理论基础进行研究,探讨解决法律适用问题的途径,最后对我国船舶油污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提出立法建议.
船舶油污 责任限制 法律适用 立法建议
陈远达
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法律事务室,广州,510260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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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30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