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探讨

为规范沿海船舶排污行为,限制船舶油类污染物的排放,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交通部于2007年5月1日颁布实施了《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了对船舶排污设备实行铅封管理的必要性、意义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上述,建议严格对油污水回收公司的审核和管理,保证回收污染物的正确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完善铅封后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海事管理人员防污染管理的业务素质,提高防污染水平面;加强对船舶公司的管理,提高船员整体素质;政府应加大对防污染的投入,新闻媒体应加强对船舶防污染工作和海洋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海洋环境意识,共同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水域防污 船舶排污设备 铅封管理 环境保护

徐文伟

江阴海事局,江苏省江阴市,214431

国内会议

中国航海学会2010年船舶防污染学术年会

北京

中文

368-371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