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地方性图书馆法中经费条款对图书馆事业的影响--基于深圳、内蒙古、湖北和北京四地区的实证研究

地方图书馆法和国家政策保障了政府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经费的投人。国家政策的影响短期效应较为明显,但以法律法规形式颁布的图书馆法对经费的保障则具有更为稳定持久的长期作用。虽然图书馆法的经费条款对保障图书馆经费逐年增长起到积极作用,但考察图书馆人均购书经费和人均藏书册数等指标后发现,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北省还未达到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中规定的人均藏书册数,而深圳、北京尚未达到IFLA提出的人均标准。说明因为各省市原本经费基数低、物价以及书刊价格的持续上涨等原因,持续增长的财政投入仍满足不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开支,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经费不足仍是主要问题。

图书馆事业 经费条款 地方图书馆法 财政政策

刘璇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

国内会议

中国图书馆学会2010年年会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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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30

2010-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