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与在场--近代以前我国女性读者权利扣探
本文介绍古代妇女不是知识权利的主体,更不是读者权利的主体,官藏、私藏和公藏都不对女性开放。由此可见,妇女进入藏书楼阅读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根本不可能成为主流。对于我国古代妇女来说,她们基本都没有什么机会进入藏书机构阅读,因而也无法进入社会政治文化权利圈。这是社会的使然,文化的使然。在近代社会变革力量的呼吁和倡导下,处于风云变幻的近代女性,也开始突破历史长期以来对其性别的文化定位,逐渐步入男性主导的图书馆这个公众领域,并享受到一定的读者权利。但反思一下,女性天生就与男性共同生活在社会之中,把这样一个自然而然的文明现象视为不寻常,在图书馆这样面向社会开放的场所,专设女子阅览室,把她们与男性读者分开,难免有视女子为“另类”之嫌。虽然是为照顾方便女子入馆借阅,但也不难看出男性把持话语权,制定图书馆制度来区分男性和女性借阅区、甚至可以说视女性为弱者的意图,何况当时女子受教育的还在极少数,能和男子一样求学受教育,利用好图书馆资源、享受到较多读者权利的女子更在少数。真正的性别平等不是哪一方压倒另一方,由一方来规定另一方,而是双方平等地、和谐地共同进步。但不管怎么说,部分近代知识女性能享受到知识权利,享有读者权利,也确是历史的进步。
图书馆史 女性读者 权利保障
谢咏芬
湖南商学院图书馆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473-477
2010-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