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等教育肯定性行动及”反向歧视”的挑战
本文通过分析美国高等教育肯定性行动及”反向歧视”的挑战,指出在严格审查的情况下,最高法院要求接受审查的涉及按种族进行的分类,分类是为了实现“重要的或迫切的政府利益”,相关的立法措施所采取之手段尚需本诸于“必要性”限缩,分类经过了“严格限缩适用范围”。于是按种族将申请人进行划分并将种族因素考虑在内的密歇根大学招生政策自然要通过严格审查。最高法院不会自动的宣布这些划分为非法,但显然它们必须能够通过“严格限缩适用范围”和“重要且迫切的政府利益”这两条标准的筛选。最高法院在考虑这些计划的时候是有先例可供参考的。
高等教育平等权 司法审查 民权运动 美国
马存利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16-120
2010-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