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法治视野下的水土保持
本文首先介绍了古代法时代的诸多有关自然资源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内容,这让人们了解了从古至今,人们就有保护自然资源及环境的意识,就有将水土保持作为求生存、求发展的理念.进而以新《水土保持法》为契机,从其内容有体现:加强政府对于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和责任、强调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作用、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完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等,来突出新《水土保持法》相比古代法方面的进步之处,并与古代法时代的法律制度一样为水土保持工作作出贡献.最后立在解决现有法制的呆板和僵硬问题,寻求水土保持法治化的突破.故该部分主要从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完善相关配套的制度措施三大方面进行论证,意图从本质上完善水土保持工作.
水土保持 法律制度 责任主体 立法完善
黄蓝兰
新邵县水土保持局,湖南 邵阳 422900
国内会议
南昌
中文
212-219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