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对病历争议的审查处理

本文介绍妥当处理病理争议是公正认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基础,探讨了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承担病历审查职能的必要性与合法性,阐述了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审查病历争议的程序与规则。

医疗损害 司法鉴定机构 病历争议 审查职能

赵新河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 河南 郑州 4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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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七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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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