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证审查角度浅析法医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本文首先介绍了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施行对开展法医鉴定文证审查工作的积极意义,其次对目前法医文证审查工作中存在的审查模式不规范,送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总结,最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统一审查模式,规范送鉴程度,明确鉴定机构效力等级等措施。
法医学鉴定 文证审查工作 审查模式 法律效力
孙文武 张路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辽宁 盘锦 124010 辽宁省盘锦市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 盘锦 1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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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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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461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