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一例临床法医学鉴定致伤方式分析

在法医学基本理论中,机械性损伤的作用方式共有三种,钝器伤,锐器伤及火器伤,严格来讲,火器伤属于钝器伤。某些损伤的形态可以分析致伤工具。但在现实活体鉴定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法医很难至现场勘察和检验,发现具体某一种致伤工具。由于钝器所包括的种类繁多,在实际鉴定工作中或者说是鉴定书的制作过程中,往往无法具体鉴别哪一种类工具的损伤。钝器所造成的损伤,分析时候为避免出现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鉴定人最好用钝性外力作用这种比较客观和贴近真实成伤过程的词语描述。

致伤方式 临床法医学鉴定 现场勘查 损伤形态

梁振刚

河南省临颍县公安局 河南 临颍 4626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七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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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02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