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血痕形态进行现场重建1例
通过对现场血痕和尸体检验所见综合分析基本上重建了华某的犯罪过程:华某与刘某因纠纷发生争吵及撕打,用锐器将刘某扎伤,然后扼压刘某颈部致其窒息而丧失抵抗能力,此后,华某拉动尸体下肢,仰卧脚前头后位(因头前脚后尸体背部衣物可将血迹擦抹掉,不能形成有特征的带状痕迹)从西卧室将刘某拖至卫生间,并从卫生间窗口将刘某抛至楼下。此案从现场血痕的形态特征分析出刘某从卧室至卫生间的移动过程中已经失去抵抗能力,且系头后脚前位向前移动,此种肢体状态自己不能形成,从而有力的驳斥了华某的诡辩,为本案性质的认定提供了关键的证据。
刑事侦查 血痕形态 尸体检验 犯罪过程
王辉 康亚蒙
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刑科所 河南 许昌 461000 河南省鄢陵县公安局 河南 鄢陵 461200
国内会议
哈尔滨
中文
507-508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