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条款的探讨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公告实施已经半年多了,总结这一段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结合心得,现就《标准》中阴囊皮肤创口或瘢痕长度测量,肢体皮肤创口或瘢痕长度测量,异物存留等条款中存在不足及改善建议进行了探讨。

法医学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皮肤创口 长度测量

周连贵

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 黑龙江 黑河 1643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七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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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525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