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伤病关系处理原则

本文中两例伤者颈椎关节均已钙化融合,椎体间活动度丧失,属强直性脊柱炎晚期表现。正常人的颈椎有一定的屈、伸、旋转活动度,在受到外力作用时有一定的缓冲作用;而本文中两例强直性脊柱炎患者颈椎僵硬,失去缓冲作用,外力不需太强即可致其骨折、脱位。案例1骨折部位有明确外伤史,致伤方式足以致健康椎体出现骨折、脱位;医学影像资料证实强直性脊柱炎诊断,且处于晚期阶段,病情重;伤者有4年病史印证“病情重”的判断,依据伤病共存、作用相当原则评定损伤程度。案例2骨折部位未遭受直接外力,为间接外力所致损伤,属于“伤轻”的范畴;医学影像资料证实病情较重;伤者有10年病史印证“病情重”的判断,依据伤病共存、伤轻病重原则不予评定损伤程度。 根据两例强直性脊柱炎的检案实践,作者认为要想准确把握伤病关系处理原则,做好伤病共存案例的法医学鉴定,需要注意以下要点:①外伤史是否明确,详细了解致伤方式及致伤工具。向委托单位、受害人甚至加害人详细了解致伤方式、致伤工具、实施伤害的过程,准确判断外伤是否明确、暴力强度是否足以造成健康人体出现同样后果是处理伤病关系的前提条件;②疾病的明确诊断,明确疾病的发展阶段或严重程度。明确伤者是否患有某种疾病并不困难,准确界定疾病严重程度需查阅医学资料并同医学专家交流探讨;明确疾病转归是处理伤病关系的难点和关键;③病史收集可对伤病关系的处理提供有力佐证。准确把握伤病关系处理原则,严格遵守“伤病共存”鉴定要点,多方开展调查研究,方能确保鉴定结论准确无误。

强直性脊柱炎 损伤程度 法医学鉴定 伤病共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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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