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五点不合理之处
本文针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面部创口或瘢痕50%位于中心区域的问题,新标准中调控重复问题,瘢痕和创口列于同等地位的问题,单手离断、缺失、功能完全丧失无条款可依的问题,新标准培训教材中关于关节活动丧失的计算方式等5各问题进行了探讨。
法医学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瘢痕长度 关节活动丧失
张乾
江西铭志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 南昌 330000
国内会议
哈尔滨
中文
616-617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法医学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瘢痕长度 关节活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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