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部分条款的理解和适用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已正式实施半年有余,有效的指导了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工作,给鉴定提供了新的、更科学的依据.笔者现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有关鉴定时间,攻击性损伤、轻微伤、外伤性鼓膜穿孔等部分条款及鉴定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难点,给予一定的解读和分析,就某些条款的认识与同行达成共识,以便于鉴定工作中的实际操作.

法医学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条款解释 法律适用

张良宾 孔德山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江苏 常州 2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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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七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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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