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腓总神经半离断伤法医鉴定案例分析1例

本例伤者被刀刺伤后即就医,医院诊断明确,并且施行胖深神经半离断修补术,但数年后出现排总神经损害指征,伤后虽又行右侧躁关节融合术、右侧跟键延长术,现右跺关节功能已障碍严重。故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条款规定本例伤者的伤情属重伤二级。本案例为术后功能恢复较差的,其功能恢复逐渐下降,因此对于此类损伤,鉴定时间应尽量放长,确实达到我们鉴定标准中要求的条件,就是要真正检验到伤者临床治愈稳定以后的情况。

腓总神经半离断伤 法医学鉴定 损伤程度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王晓生

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 黑龙江 虎林 1584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七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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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711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