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妊娠合并肠系膜上动脉栓塞一例

医方在患者第一次诉腹痛时存在误诊而发生误治,系被鉴定人肠系膜上动脉无法及时诊断、处理的根本原因,其第二次诉腹痛后,医方的诊断处理仍欠迅速,再次延误其病情。医方的误诊、误治、延误病情,间接导致了被鉴定人肠坏死并被切除的后果,医方应承担相应的医疗过错责任,鉴于本病例系妊娠手术后肠系膜上动脉栓塞,病例本身存在高度特殊性,临床少见,导致诊断上有高度困难,且肠系膜上动脉栓塞凶险、进展快,对于县级基层医院,在治疗技术上亦在存在一定客观限制。因此本例中的不良后果的发生,存在一定的客观因素影响。因此,建议医患双方共同承担本例的后果责任,即医方过错比例50%。

法医鉴定 病理妊娠 动脉栓塞 肠系膜

石苏梅

桂林市正诚司法鉴定中心桂林 广西 桂林 541001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七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56-58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