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刀刺伤致肺破裂鉴定为轻伤一例

本例伤者2014年6月14日17时入院,入院后也未出现进行性的呼吸困难,伤者生命体征一直较平稳,经胸腔闭式引流也未引出大量的血性液体及气体,影像学检查也未发现严重的肺压缩情况,直到2014年6月15日13时行剖胸探查术前,伤者也未出现呼吸困难及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情况,因此可以分析认为伤者从受伤至入院直到手术前,均采取保守治疗,并未出现急诊开胸的指针。经调阅伤者病程记录得知,伤者入院后一直保守治疗,因伤者家属强烈要求剖胸探查,并在征得伤者本人同意前提下,医院方行剖胸探查术。因此,本例伤者右背部刀刺伤后,虽然进行了肺破裂的手术治疗,但综合分析伤者病情,认为伤者右背部刀刺伤后开胸手术指针依据不足,临床治疗应以保守治疗为首选治疗方案。伤者伤情达不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6.2f条“肺破裂,须手术治疗”的要求,不宜评定为重伤。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6.4f条“胸腔积血,胸腔积气”的规定,符合轻伤二级。

肺破裂 刀刺伤 法医鉴定 临床治疗

冯小丹

成都武侯公安分局 四川 成都 4084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七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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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