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例鼻部骨折损伤的诊断及鉴定
本文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实施后的61例鼻部骨折的法医学鉴定资料进行分析,旨在探讨其法医学诊断和新标准应用体会。所有鉴定检验均依据SF/Z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检验规范》进行。详细询问受伤史,要求提供伤后病历或医学检查证明书,影像学检查片、伤前照片等影像学资料。在我中心进行SCT薄层扫描及三维成像,结合受伤时间,加行MRI扫描。结果显示:61例鉴定均为重新鉴定,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构成轻伤二级13例;构成轻微伤45例,其它3例不予评定。
鼻部骨折损伤 损伤程度 法医学鉴定 诊断标准
王基锋 张广清 窦乃迪
河南省公安厅刑科所法医室 河南 郑州 450003 河南唯实司法鉴定中心 河南 郑州 450004
国内会议
哈尔滨
中文
89-90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