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视神经萎缩的法医学损伤鉴定1例

本案例中范某伤后左眼的检查如下:5月12日:视力左眼4.0。左眼睑皮下淤血,左球结膜下出血,瞳孔圆,对光反应(+),小孔下眼底不清。5月14日:视乳头圆,界清色淡,视网膜反光增强,黄斑区中心凹反光(+)。5月23日:视乳头圆,界清色白,视网膜反光增强,黄斑区中心凹反光(+)。视野检查:左眼视野局限性缺损。10月12日:左眼视力降低,视力左眼0.12,矫正视力左眼一25八0.25×100.2,左眼角膜清,瞳孔圆,直接对光反射稍弱,眼底检查视乳头色较右眼淡。VEP提示左眼视神经正常活动神经元数目减少。诊断左眼视神经萎缩。综合分析范某左眼视力下降符合左眼视神经萎缩所致,但其伤后3天眼底检查出现视乳头颜色的变化,视乳头颜色变淡,伤后12天眼底检查视乳头色白,其病程变化规律不符合本次外伤所致。故可以排除范某左眼视神经萎缩为本次外伤所致。本案例中范某左眼确有外伤史,左眼视神经萎缩也确实成立,但如不注意随病程眼底视乳头颜色变化的规律,则很有可能得出本次外伤导致视神经萎缩的错误鉴定结论。

视神经萎缩 法医学鉴定 损伤程度 临床诊断

刘富强 王向红

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处 山西 阳泉 045000 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刑警大队 山西 阳泉 0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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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七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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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