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人体损伤程度检验鉴定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本文研究了在人体损伤程度检验鉴定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指出应当,一、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双人办案,避免因个人误差而出错鉴定;通案制度常态化,遇到疑难案件,要通过通案,集思广益,寻找途径,解决问题;建立专家委员会,邀请市级医院以上的各科学术带头人参加,尽最大可能整合人才,利用人才资源,共同为鉴定工作服务,让鉴定更规范,结论更准确、科学。二、加强与派出所办案人员的沟通,告知派出所办案人员轻微伤的鉴定应在损伤消失前做出评定,以便让办案人员及时出具委托书,及时让伤者到法医鉴定处进行鉴定;对影响容貌和组织、器官功能的应以损伤后果或者结局为主进行评定的,需要进一步观察治疗的,或需进一步检查的,有一定鉴定时限要求的,派出所的同志要学会尊重法医工作程序的要求,帮助法医做伤者的思想工作,让伤者心理踏实,避免引起矛盾。遇到复杂案件,现场调查资料要细、要完整,以及必要时提前让法医介入,以提醒侦查人员调查材料要注意哪些方面,要解决哪些问题,不要让案件调查拖到太长时间,最后难以取证,导致案情调查不清,损伤吸收或疤痕形成,对有些新旧损伤、损伤方式、损伤工具、损伤程度法医都难以认定,造成上访案件或无法结案。三、作为法医鉴定人员,平时要加强对新标准及其释义的学习,熟悉各个条款和精神,努力提高业务技能,严格按标准进行鉴定;同时要加强工作操守,提高职业道德,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做到热情服务,公正执法。
人体损伤程度 法医鉴定 司法实践 质量管理
季江林
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 江苏 泰兴 2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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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248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