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颈部皮肤损伤特点分析
本文从法医损伤学角度出发,结合实际检案,尝试浅析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颈部皮肤损伤的特点。(1)颈部皮损以单侧分布为主,颈部左、右两侧同时存在皮损的较少。而在伤害、杀人案件中的颈部掐痕、勒痕,以及自杀案件中的颈部隘痕常对称分布于颈部左、右两侧。(2)颈前区、胸锁乳突肌区的损伤较颈外侧区更为常见。(3)与颈部相邻的面部、下领区、锁骨区、胸部等处常存在与颈部相同类型的损伤,以上损伤的致伤物一致,并可以相同成伤机制解释。相比之下,伤害、杀人案件中的颈部皮损常孤立存在,且往往与相邻部位损伤的成伤机制有所区别。(4)颈部皮肤的挫、擦伤常成片出现,形态不规则,边界不清晰。其致伤物多为车轮、地面、碎玻璃及植物枝条等,均非典型的伤害、杀人、自杀工具。(5)颈部损伤常为非致命伤。本研究中最常见的致命伤为颅脑损伤,其次为胸腔脏器损伤。仅2例因颈部损伤致死,且均为小汽车撞击路边护栏导致驾驶员死亡的单方事故。该类事故中,护栏直接刺入驾驶员颈部,造成颈部血管、颈椎及颈髓的毁损,具有明显的机械暴力特征。(6)有颈部皮损的死者未伴随窒息的尸体征象,少数伴有失血征象。而在伤害、杀人案件中,窒息或失血的尸体征象在颈部损伤的死者中最为常见。
死亡人员 颈部皮肤损伤 道路交通事故 法医鉴定
吕途 陈明方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 浙江 杭州 310000
国内会议
哈尔滨
中文
278-280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