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伤后致伤方式推断的案例分析
在交通事故中,行人的损伤与车内人员的损伤不尽相同,行人损伤是车辆的动作作用于人体,一般来说其致伤物的体积较大,最常见的是车辆的头部与人体接触。同时,人体的损伤严重程度取决于车辆的速度,车辆的类型以及所撞的部位。在该案例中,伤者右小腿肿胀明显,X线片示:右胫骨中段横形骨折,骨折处有碎骨片形成,骨折近端向外向后移位明显。经测量,骨折处距足跟15cm。在衣物检验中,其下肢外穿蓝色儿童牛仔裤,内穿白底带有蓝色暗花的儿童棉毛裤,均未见破损。其牛仔裤及棉毛裤的浸染血迹应为右小腿的创口所留。对于一名6岁的儿童来说,其身材矮小,重心较低,体重较轻,虽然在马路边有一高10cm的马路崖,但在摔跌或是扭打过程中,难以形成以上骨折形态。该车的保险杠下缘有灰尘擦拭痕,并且该痕迹距离地面为16.5cm,与伤者胫骨骨折处距足跟高度相差无几。经过现场勘查以及车辆检验,分析认为该男孩右侧胫骨骨折其本人摔跌或扭打难以形成,其损伤特点符合较典型的车辆撞击或碾压所致。后经该司机交待,确实在驾驶过程中将伤者撞倒。在交通事故所致的人体损伤程度检验鉴定中,通常其致伤方式的推断尤为重要,法医工作者应对伤者损伤后的检验信息、伤者的基本情况、车辆检验情况以及现场勘查充分了解,综合分析判断显得十分重要。
交通事故损伤 法医鉴定 致伤方式
唐俊亮
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安徽 铜陵 2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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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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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92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