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精神分裂症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的法医学鉴定1例

本次交通事故仅导致左下肢软组织伤,伤后四天时有言不达意,头痛及头昏。行头颅CT检查未见异常。故根据现有资料,认为其不存在颅脑外伤所引起的器质性精神障碍情形。根据黄某在交通事故中的外伤,伤后病情的变化,结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其精神分裂症根本原因系自身因素所致,但交通事故中的惊吓对其精神分裂症的发生具有诱发作用。

精神分裂症 交通事故 法医学鉴定 因果关系

朱林玲

江苏省南通三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 南通 226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七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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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305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