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非法行医案死因分析1例

非法行医导致的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医学鉴定,应当详细了解死者生前疾病、诊治经过及死亡过程,系统、全面的尸体检验和病理组织学检查,提取足量的组织(心、肺及肝等)、体液(血及尿等)及残余的药物、器皿、注射工具备毒物分析和药品检验,或其他相关(如有毒动物、植物)检验,在占有尽可能多资料的基础上,才能在死因、医疗行为与死亡(或伤残)的关系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才能作出合乎科学的、准确的鉴定结论。

非法行医行为 法医鉴定 医疗纠纷 临床应用

孙军 李警锋

韶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广东 韶关 512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七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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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361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