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应对石棉的健康与环境风险加强立法

我国目前已经是全世界第一大石棉使用国、第二大石棉生产国,石棉粉尘危害导致的职业病十分严重.我国应当制定”全面禁止石棉”的政策,否则按照我国目前的法治水平和安全生产现状,从石棉矿开采到石棉制品的生产、消费、废弃各环节都无法保证暴露人群的健康.总体来看,我国对石棉的相关法律规定还处于零星、分散、简单、粗放的阶段,我国应顺应国际潮流,遵照国际公约的要求,制定从限到禁、逐步推进、有计划全面禁止石棉的政策.

石棉制品 健康状况 环境风险 立法完善

李修棋 柏堃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2

国内会议

第三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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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212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