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微博与网络法治建设--以检察机关创新”虚拟社会”管理为视角
网络虚拟社会的出现对现有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带来巨大冲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社会管理活动负有监督职责,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又是推进创新的力量.微博的出现为检察机关健全网络法治建设,创新虚拟社会管理提供了全新平台,有必要对检察微博在检察机关参与虚拟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应用价值、功能定位及具体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检察机关 网络法治建设 微博平台 社会管理模式
林竹静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上海 201100;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院,上海 200042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264-267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