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网络反腐制度化构建新思路

网络反腐制度化不仅是保障公民参政权利的重要方式,也是克服网络反腐消极影响的必要条件,更是让”媒治”走向”法治”的必然选择.我国现有的网络反腐法律规定存在形式上零散且缺乏统一的立法理念和原则、内容上多为禁止性法律规范而少有授权性法律规范的缺陷和不足.对此,应当通过专门立法从三个方面加以完善:规范网民行为,使其正确对待和使用网络监督;加强网络建设,搭建专门、高效的网络反腐平台;构建配套制度,完备网络反腐监督体系.

网络反腐制度化 公民参政权利 立法理念 监督机制

吴舟 张应逸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 上海市闵行政区人民检察院,上海 201100

国内会议

第三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

重庆

中文

285-288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