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再开发中的污染场地环境管理
近年来的场地环境事件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环保部门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与此同时,国家加快了对于污染场地修复治理的资金投入,在这种政策引导下,相应的学术论文和准立数量逐年上升,也涌现出了一大批新的技术研究成果。目前北京市环保局以环评处、污防处和固管中心为主,在管理工业用地开发过程中的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作中己经建立起一套相对严格的程序。但仅仅这些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污染场地修复治理的工作任重道远。现有关于污染场地政府文件、管理办法与法律有本质区别,只能解决一时的燃眉之急,无法替代长远的法律,加快污染场地管理的立法迫在眉睫。只有场地立法才是场地监管工作的切实依据,是杜绝污工业用地再开发过程中违规操作的根本准绳。不妨尝试在城市建设开发程序上作相应调整,将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作为开发建设的先决条件提到城市规划之前,在城市规划中则要充分考虑场地污染的范围、程度、修复方式等,以土地审批为手段,限制不合格用地的流出,并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严格控制场地环境管理。
城市规划 环境保护 工业用地 污染治理
郑迪
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
国内会议
鄂尔多斯
中文
372-374
2013-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