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语言形式
笔者认为诗歌以其词语的聚合或隐喻意义将某一特定文本塑造成文学作品。所有作品都可以是文学,但是并非所有作品都可赋予高度的文学性。从各方面看来,一部作品的文学性由读者的聚合或隐喻功能所能达到的范围来决定。一部作品越是能开启读者的聚合功能,它所蕴涵的文学性就越强。反之,一部作品越是能刺激读者思维中的组合功能,它所包含的文学性就越弱;越是接近于日常话语。当然,因为时间与空间不可分离,所以聚合体与组合体亦不可分离。这两者的结合使我们看到了诗歌的根源。尽管无法规定什么文字是文学作品,但是无论是一篇什么文字,只要它在读者中形成了组合性的聚合关系,或唤起了转喻性的隐喻共鸣,那么它就属于诗歌范畴。总而言之,文学的深层结构在本质上就是语言。
文学理论 语言形式 隐喻功能 文化价值
顾明栋
美国达拉斯德州大学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41-49
2010-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