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常州市工程地质数据库智能系统应用于控规的探索及研究

地质灾害评估一般是在开发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若评估后土地存在较严重地质问题,风险后果则由土地使用者承担,也可能致使规划、国土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由此可知,在控制性规划阶段事先对土地存在的地质问题进行提示说明是非常必要的.本文以常州市为例,在基于常州市工程地质数据库智能系统基础上,对此工作进行了探索及研究,并初步形成了一套体系.

土地资源 控制性详细规划 地质数据库智能系统 风险管理

郑付涛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江苏常州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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