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几点香港及大陆商标审查中商品近似性判断标准上的差异

随着大陆和港澳台地区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大陆的很多代理组织也开始开展在香港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三友公司在这一领域走在了前列,从1999年就开始在香港知识产权署为国内外的客户办理知识产权业务.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施行香港《商标条例》及《商标规则》.在审查商标是否在商品上构成类似的问题上,与大陆商标法实践存在很多的不同之处.既有其优点,但也有不符合大陆商标实践之处.但限于篇幅,无法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的分析,仅为浅谈.另一方面,大陆和香港实行的是不同的法律体系,归纳出的点滴想法,希望对中国大陆商标审查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商标审查制度 商品近似性 判断标准 法律体系

焦雅琳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国内会议

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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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