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变量,多变量--对修改超范围的一点思考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允许的判断标准是专利法第33条.本文通过一个具体修改案例,探讨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多处修改是否超出范围判断方式,并指出修改是否超范围的判断标准并不要求修改的内容与原始记载的内容是一一对应,如果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的信息没有发生变化,由修改后的内容看到的信息相对于由原始记载的内容看到则修改的内容就应当是可以接受的。
专利申请文件 修改方式 超范围现象 判断标准 法律规制
杨秀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材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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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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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