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功能性限定保护范围的解释

对含有功能性限定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解释,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解释原则:一种为《审查指南》的规定;另一种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然而,上述两种不同的规定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解释存在较大差异,笔者试着从说明书公开的角度理解功能性限定并得出统一的解释原则,以合理地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实现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专利法 权利要求 功能性限定 保护范围 司法解释

李永华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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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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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