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以机理表征的制药用途权利要求的审查与撰写
本文在审查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案例介绍了以机理表征的制药用途权利要求的审查思路,该审查思路主要围绕专利法第22条第2-4款,第25条第1款,第26条第3-4款展开,并给出了此类权利要求撰写时应该注意的事项,供医药工作者在申请专利时参考.
专利法 制药用途权利要求 审查工作 撰写方式
马彦冬 刘鑫 周静 杨德山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6
2014-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专利法 制药用途权利要求 审查工作 撰写方式
马彦冬 刘鑫 周静 杨德山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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