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析以机理表征的制药用途权利要求的审查与撰写

本文在审查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案例介绍了以机理表征的制药用途权利要求的审查思路,该审查思路主要围绕专利法第22条第2-4款,第25条第1款,第26条第3-4款展开,并给出了此类权利要求撰写时应该注意的事项,供医药工作者在申请专利时参考.

专利法 制药用途权利要求 审查工作 撰写方式

马彦冬 刘鑫 周静 杨德山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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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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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