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和修改超范围中的“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
通过结合案例对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和修改超范围中的“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的分析,笔者认为上述两主题中所涉及的“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的判断标准以及审查实践应该一致为佳。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审查实践,审查指南或审查规程有必要对对比文件公开内容、特别是其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进行更详细的说明。代理人在面对审查意见中利用“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来评述发明时,可以考虑审查指南以及审查规程中关于修改超范围的规定,换一个角度来构思争辩。
专利审查 对比文件 公开内容 超范围现象 法律规制
吴鹏章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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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