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审查
本文通过审查案例来阐述实用新型初步审查中加强说明书充分公开审查的作用和意义,并介绍当前审查实践中的一些案例及相应处理方式,并指出实用新型初审阶段,即使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方案存在公开不充分的缺陷,如果说明书中存在实质上公开充分的技术方案,是可以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将其补入权利要求书中以获得专利权保护的,因此申请人在撰写说明书时,应尽可能详细的披露其技术信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利益。
专利法 说明书 充分公开问题 司法审查
刘杨洋 袁泉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实用新型审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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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