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性”评判为主线的审查实践中的“换位思考”
以“三性”评判为主线的实质审查过程中,如果对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机械的理解,而不能从发明的整体构思出发全面客观地理解技术方案的实质,那么提供的证据往往不能使申请人信服.本文结合两个具体案例阐述了在以“三性”评判为主线的审查实践中关于“换位思考”的一些认识,探讨了审查员应如何从申请人的角度思考,以选择和获得最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文件的问题.
专利制度 司法审查 证据文件 说服力
陈蓬 周万琳 许志庆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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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