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小议“技术问题”的重新确定

本文结合审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院的判决对“ 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 的重新确定在创造性判断上的应用进行讨论,并建议了在评价创造性的具体实践中将“技术问题”、“技术效果” 和“ 结合的技术启示” 作为三个相互独立的因素来分开考虑.

专利法 技术效果 创造性 判断标准 审查工作

袁逸 李小芳 亓云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国内会议

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

北京

中文

70-78

2014-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