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专利法》第33条的具体适用体会--再议上海家化案

在我国《专利法》 第33条中,针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问题进行了规定.围绕如何理解以及如何使用该法条,各方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结合案例进行了说明.笔者针对当前热议的上海家化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针对该案审理过程中的观点进行了分析,以期通过该案例,理清《专利法》 第33条中的一些问题.

专利申请文件 修改方式 超范围现象 司法实践

王宝筠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国内会议

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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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42

2014-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