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合理行政角度看修改超范围的审查

本文从笔者答复外国申请人问题的一句习惯用语引出对于目前专利局有关修改超范围审查的思考,并尝试从行政法合理行政的角度在立法目的、判断主体、审查手段和相关因素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讨论专利局根据《专利法》 第33条对于修改超范围审查的现状和笔者的观点,最后提出了建议和期望.

专利法 申请文件 修改行为 超范围现象 合理行政

刘佳斐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内会议

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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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22

2014-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